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X2JS202204120048)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X2JS202204120048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十九批,X2JS202204120048,泰州市靖江市城南园区江防西路3号,科尼起重机设备制造(江苏)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环评手续不全,2016年后生产线、设备、工艺多次变更未申报,2016年4号车间新建机加工中心,2018年将5号车间改造为危废和化学品仓库;2.未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直排雨水管道,并私设2处雨水排放口,用泵将雨水排入西侧河道;3.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未设隔油池,污水直排,餐厨垃圾倒入食堂东侧通道雨水口;4.油漆房废气排放筒高度不足15米,未对废气排放口进行合并,3号车间油漆房有3个排放口,4号车间油漆房有2个排放口,厂区存在室外刷漆等违规作业;5.5号危废仓库与车间距离不足10米,地面未进行防渗处理,未设置事故应急池;6.废油漆桶仓库未安装废气处理装置,废气直排;7.垃圾场铁屑存放区未采取防雨防渗措施,混有乳化液的污水渗入土壤,流入围墙外河道;8.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一同处置;9.3号、4号车间油漆房半开放式,废气处理能力不足,废气外溢,4号车间油漆房未定期更换活性炭;10.危废仓库未规范保存出入库记录,1号、3号、4号车间未经环评审批,违规存放气瓶化学品。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城南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1.(1)该企业实行雨污分流改造;(2)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做好餐厨垃圾处置转移台账,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更换污水窨井加盖标有“雨水”字样的井盖;(3)3号车间严禁喷漆房外补漆作业,4号车间喷漆房烟囱合并,确保高度15米,封闭4号喷漆房晾干区,将4号车间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填充足量活性炭;(4)按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5)危废贮存库安装废气处理设施;(6)规范贮存危险废物,并及时入库。
2.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科尼起重机设备制造(江苏)有限公司未规范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完成时限
2024年4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1.(1)企业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并且通过验收已办理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证编号:苏靖行审排字第20240035号;(2)企业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已按要求做好餐厨垃圾处置转移,清洗废水已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并将窨井盖标记更改成“污水”字样;(3)企业3号车间已严禁喷漆房外补漆作业,4号车间喷漆房烟囱已合并,排气筒高度已增加至15米,已封闭4号喷漆房晾干区,并将4号车间喷漆房废气处理设施填充足量活性炭;(4)事故应急池已建设完成;(5)4、5、6号危废贮存库均已安装废气处理设施;(6)喷漆房外的废油漆桶已收集至危废贮存库。
2.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科尼起重机设备制造(江苏)有限公司进行处罚,罚款10万元,企业提供了罚款缴费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20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