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靖江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2年,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经济持续恢复、长期向稳向好的基本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基本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为勇当现代化建设“东线第一帆”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化。
2.四本预算之间统筹衔接不到位。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功能定位不够清晰。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项目重叠。
3.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部分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二是采购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4.上级资金使用效益未达预期。一是部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转多年未使用。二是项目实施缓慢,造成“资金等项目”。
5.中央直达资金管理不到位。
6.部分非税代管资金长期闲置,未有效盘活。
7.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够准确。
8.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力度不够。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相关数据进行全覆盖数据分析,并对5家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不精准。市退役军人局、市军休所部分项目未及时调减预算。
2.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市供销总社、市残联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
3.采购流程不规范。市科协、市残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采购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情况。
4.财务管理不到位。市残联虚增事业支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废车辆未办理审批手续。
5.个别单位工程建设管理不严。个别部门的部分未实施项目,结算审计报告未进行调减。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对全市2022年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建立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库。
2.部分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影响资金效益发挥。
3.部分债券项目资金绩效不高。
(二)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保障服务情况审计调查
对202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出行车辆租赁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文件设置标准不合理。
2.市场竞争不强。
3.结算方式不透明。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一)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市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及促进就业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效果不明显。
2.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用工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不及时。
(二)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多方筹集防疫物资和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防疫物资的管理分配和安全使用,为做好防疫工作提供了物资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部分采购、结算不够节约。
2.未建立统一的市级“公物仓”。
3.物资管理不到位,存在资产闲置、未及时入账、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情况,物资管理单位存在监管漏洞。
4.部分防疫支出未及时结算。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托养项目、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专委公益岗位补贴、社会服务中心运行费、意外伤害险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对超龄对象进行补助。
2.居家托养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不合理。
3.馨港湾志愿助残项目管理不规范。
4.辅助性就业政策宣传不到位。
五、市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及运营审计调查情况
对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及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未完成。
2.“1860”体系运行质态不高。
3.运营监管有缺失。
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市渡江实验小学建设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在渡江实验小学建设过程中,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统筹调度、强化管理,确保了学校正常交付和2022年度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一是项目开工前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二是因建设主体反复变更,造成工程审批迟缓,未按期完成年度计划。
2.工程招投标方面。一是室外工程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二是工程设计总承包招标不规范。三是部分小型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内控制度。
(二)滨江东南环安置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调查
对滨江东南环安置房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一是未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且投资控制不严。二是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倒置。
2.工程招投标方面。一是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二是招标人在开标后又与中标人就实质性条款谈判。
3.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工程材料变更未按规定公开招标且变更论证不充分。二是重复签订咨询合同且订立程序不规范。
七、审计建议
(一)科学统筹组织收入,提高财政支持保障能力。做好政府性资源、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应对财政收入下行困难,切实强化向上争资、税源培植和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加大对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断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前期工作谋划,推进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完整性,健全实时监控、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预算支出效率。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提升各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促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加强全程跟踪问效,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着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聚焦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确保精准高效惠企利民;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监管,落实债券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推动债券资金合规高效使用;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合同制度,加强质量控制,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四)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着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对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严格执行救助范围和标准,做到应助尽助、应享尽享;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加强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环节管理,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落实,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对第三方监督力度,全面提高人民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