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17:09
信息来源:靖江市人社局
南通江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李建诉你单位为工伤认定一案,因无法通过邮寄和上门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苏1282工举〔2024〕8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工伤保险科领取限期举证通知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限期举证通知书送达后15日内。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联系人:陈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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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