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疏导2023年非冬供期间管道天然气价格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我委对靖江天力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的《2023-2024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调查,因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上调,为合理疏导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我委拟定了价格调整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相关政策依据
1.《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0〕287号)第八条: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同向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
二、现行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
我市2022年冬供期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为3.94元/立方米,最高浮动幅度调整为14%,下浮不限;最高销售价格4.45元/立方米。
三、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靖江天力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的2023-2024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2023年非冬供期间(4月1日至10月31日)“管制气”中非居民用天然气按基准门站价上浮20%执行,即2.42元/立方米,上调0.4元/立方米;“非管制气”中固定价格气量的天然气按基准门站价上浮80%执行,即3.64元/立方米,上调1.62元/立方米;“非管制气”中浮动价格气量的天然气按照“月度东北亚现货LNG均价(月度JKM均价)+进口合理税费(增值税等)+接收站气化外输费(约0.4元/方)”执行。
根据2023-2024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中2023年非冬供期间(4月1日至10月31日)合同量测算,天力燃气非居民用天然气合同采购量4265万立方米,采购成本12339万元,平均采购成本为2.89元/立方米。
四、合理疏导天然气价格方案
根据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2023年非冬供期间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拟调整为3.67元/立方米(由采购价格2.89元/立方米、配气价格0.78元/立方米组成),较2022年非冬供期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基准价3.58元/立方米上涨0.09元/立方米;销售价格最高浮动幅度11%,最高销售价格4.07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为鼓励天然气经营企业积极组织气源保供,对合同气量不能满足用户需求,通过采购LNG、竞拍等方式补充气源的部分,由天然气经营企业与用户协商,实施代购代销,销售价格作价公式为:代购代销销售价格=代购天然气实际采购价格+配气价格。其中,代购天然气实际采购价格按采购价格和采购量加权平均计算;配气基准价格为0.78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参照合同内购气量上浮幅度执行,下浮不限。
五、相关配套措施
(一)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合作沟通,多气源、多途径采购,确保我市生活、生产用气供应充足。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加强宣传解释,确保平稳实施。
(二)进入2023年冬供(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我委将对天然气经营企业非冬供实际采购、供应情况进行核查,对非冬供期间执行上述方案发生的盈亏,结转到2023年冬供期间的天然气价格。
六、执行时间
2023年非冬供期间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自4月1日的用气量起执行。
本次网上征求意见时间7天。如对上述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8月29日前反馈市发展改革委价费管理科。联系电话:89180721,邮箱:jjwjjsfk@163.com。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