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D2JS202204060081号)

发布日期:2023-11-15 08:59
信息来源: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2JS202204060081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十三批,D2JS202204060081,泰州市靖江市靖城街道江平路,靖江市通涂金属制品加工厂油漆车间,废气处理设备未正常运行,露天喷漆,油漆异味严重,生产时废气扰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1.企业配套建成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高度只有10米,低于厂房高度,要求企业按照规范设置排气筒,提高排气筒高度。

2.对该企业排放废气进行监测。

四、完成时限

2022年5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1.该企业已将排气筒加高至15米。

2.2022年4月29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非甲烷总烃、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达到排放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9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