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长江枣协会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10-19 15:34
信息来源:靖江市民政局
由靖江市民政局2016年10月28日颁发的,靖江市长江枣协会登记证书(正、副本),有效期限2016年10月28日至2018年7月10日,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声明作废。另遗失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印鉴章各壹枚,声明作废,并声明寻回后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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