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D2JS202203290056号)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D2JS202203290056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五批,编号D2JS202203290056,泰州市靖江市江平路56号,江苏三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常年排放焊接烟气和刺激性气体,部分铸造车间粉尘、铁末污染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江市靖城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1.生态环境部门对焊接工序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违法事实进行行政处罚。
2.企业已在焊接工序上方设置收集罩用于收集焊接产生的烟尘,在末端加除尘器用于净化收集的烟尘,经检测达标排放。
3.遗撒在一般固废库房外的废铁应规范放置在库房内。
四、完成时限
2022年5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1.生态环境部门已对江苏三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焊接工序上方未采取废气集中收集处理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已作出处罚决定,罚款5.96万元,企业已缴纳罚款。
2.该企业无铸造工段。
3.该企业已安装焊接工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4.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26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企业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和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均达到排放标准;2022年4月29日,中科泰检测(江苏)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恶臭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到排放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9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